一、認知與接受條款

FUZZ Art Space 藝文展演空間(隸屬永杰音樂有限公司,以下簡稱「FUZZ」和「本公司」)依據本服務條款提供服務(以下簡稱「本系統」)。當會員完成 FUZZ 之會員註冊手續,或開始使用本系統時,即表示會員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此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本公司有權於任何時間修改或變更服務條款內容,修改變更後的服務條款內容將公佈於網站上,不再個別通知會員,建議會員隨時檢視本服務條款;會員於任何變更後繼續使用本系統,視為會員已閱讀、瞭解並同意該處修改與變更。若不同意本條款,或是經修改後之服務條款,會員應立即停止使用本系統。

若會員為未滿十八歲之非成年人,應由會員的家長或監護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方得註冊為會員,使用或繼續使用本系統。若會員開始使用或繼續使用本系統,即推定會員之家長或監護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和其後修改變更。

會員瞭解並同意使用本服務之所有內容包含意思表示時,以「電子文件」作為表示方法;意即,於本系統內的功能頁面點選確認、同意等功能時,均視為會員正式意思之表示。

 

二、會員的註冊義務

為能使用本系統,會員同意以下事項:

依本系統註冊表提供正確詳實、最新的個人資料,且不得以第三人名義註冊為會員。若會員填寫的個人資料有誤、不實、未依指示提供資料、欠缺必要資料或重複註冊帳號等,本公司擁有不先行通知會員,逕行暫停或終止您使用本系統之權利。
會員應即時更新會員個人資料,以獲取最佳的服務。

當會員購買活動票券時,登錄之個人資料將作為領取票券或進場之身份依據,如會員資料有誤或有變更,會員應即時依照本系統公告之修改方式儘速修正。

如會員資料有未即時更新或錯誤處,導致訂單發生錯誤、失敗或影響進場與退換票等其他事宜辦理,會員不得要求本公司進行任何形式之補償或賠償。

 

三、會員帳號、密碼及安全

網站會員申請時,將以會員合法取得並且仍有效使用之電子信箱作為帳號,由會員自行選定一組密碼。為保護密碼安全,建議會員避免與其他網站使用相同密碼,並請勿洩露個人帳號密碼、不與他人共用帳號。維持密碼帳號的機密安全,是會員的責任。若經證明會員與他人共用帳號屬實,會員必須為帳號的一切登入使用情形負責,不得否認任何交易。

會員同意以下事項:
    - 若會員發現帳號密碼可能被盜用,或發生其他安全問題時,將立即通知本公司
    - 帳號及密碼遭盜用、不當使用或其他本公司無法辯識是否為本人親自使用之情況時,對此所致之損害,除證明係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所致,本公司將不負任何責任。

 

四、使用者數據,電子報與電子郵件通知

本公司承諾保護您的隱私權,特以此政條述明本公司取得與使用會員個人資料之方式。
會員在網站上瀏覽或進行訂購時,可能對使用者進行資訊收集與分析,這些資料僅作為流量記錄與網路行為調查,讓本公司得以更快速精準地改善本系統之服務。數據僅以總量分析表示,其中已無從直接或間接識別該特定個人之資訊,已非屬個人資料保護法所稱之個人資料,本公司得用於新聞發表、問卷結果公布、行銷活動或其他營運所需之用途,亦得提供委託本系統處理售票事務之主辦單位。

申請會員所需填寫之個人資料,僅供本公司之 FUZZ Art Space 藝文展演部門使用,除非事先說明、或依照相關法律規定,本公司不會洩露會員的個人資料予第三方或移作他用。

使用者填寫會員申請資料時,會員得選擇是否同意訂閱電子報,亦得隨時取消訂閱。未訂閱電子報之會員,除了重要會員訊息,本系統不會寄發電子報給您。如需更動電子報收取設定,請使用站內諮詢功能告知。

 

五、使用者的守法義務與承諾

會員或未註冊會員之系統使用者,在使用本系統時,承諾不得基於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系統,並應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規及網際網路之國際規範;會員若係中華民國以外之使用者,並同意遵守所屬國家或地域之法令。會員同意並保證不得利用本系統從事侵害他人權益或違法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1. 散佈或傳送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的檔案
  2. 侵害或毀損博客來或他人名譽、隱私權、營業秘密、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其他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
  3. 違反依法律或契約所應負之保密義務
  4. 冒用他人名義使用本服務
  5. 傳輸或散佈電腦病毒
  6. 使用非法程式或手段侵入、攻擊本系統,或其他類似之妨礙電腦使用之違法行為
  7. 從事未經本公司事前授權的商業行為;刊載、傳輸、發送垃圾郵件、連鎖信、違法或未經本公司許可之多層次傳銷訊息及廣告等
  8. 儲存任何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違反法令之資料
  9. 對本系統其他用戶或第三人產生困擾、不悅或違反一般網路禮節致生反感之行為
  10. 其他本公司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若您為他人訂購票券或團購票券時,需取得您為其代訂票者之同意;代理他人訂購票券時,蒐集之個人資料切勿超出購票所需資料,並於交易完成後不得繼續利用。

 

六、責任依據及損害賠償

會員使用本服務時,在使用過程中所有的資料紀錄,應以本服務資料庫所記錄的資料為準。若發生任何糾紛,會員與本公司雙方將以最大誠意提出各自所儲存的電子資料記錄提,交於法院或公正第三人作認定。若您違反本服務條款或相關法律規定,致本公司及相關履行輔助人因此受有損害或支出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處理費用、運費、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應負擔賠償責任。

 

七、服務中止與免責聲明

本公司將依一般合理之方式及技術,維護系統與服務正常運作。但於下列情況時,本公司將有權暫停、中斷或拒絕提供本服務的全部或一部份,且不負事先通知系統使用者的義務,本公司對系統使用者任何直接或間接的損害,均不負任何賠償或補償的義務:

  1. 對本系統相關軟硬體設備進行搬遷、更換、升級、保養或維修時
  2. 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所導致的服務停止或中斷
  3. 其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事由所致的服務停止或中斷
  4. 非本公司所得控制的事由而致本服務資訊顯示不正確、或遭偽造、竄改、刪除或擷取、或致系統中斷或不能正常運作時
  5. 其他本公司認為有需要停止或中斷服務的情形

本公司針對可預知的軟硬體維護計畫,有可能導致系統中斷或是暫停時,將盡可能地於該狀況發生前,以適當方式於本網站或本網站之其他社群平台公告。

本系統提供之告項功能,均依該功能之現況提供使用,本公司對於其效能、速度、完整性、安全性、正確性等,皆不負擔保責任。

本公司並不保證檔案或資料之傳輸儲存均正確無誤不會斷線和出錯等。因郵件、檔案、資料傳送錯誤或儲存失敗、遺失、錯誤所致之損害,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八、智慧財產權及肖像權

FUZZ 所使用之軟體或程式、網站上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均由本公司或其他權利人依法擁有其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營業秘密與專有技術等。任何人不得逕自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進行還原工程、解編或反向組譯。若會員欲引用或轉載前述軟體、程式或網站內容,必須依法取得本公司或其他權利人的事前書面同意。尊重智慧財產權是會員應盡的義務,如有違反,會員應對本公司或其他權利人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等)及可能之相關刑事責任。

本公司對於使用者經由本系統連結至其他網站而下載的軟體或資料,不負任何擔保責任。

使用者如因智慧財產權及肖像權權利問題與權利所有者間涉訟,應自行承擔法律責任,與本公司無涉。

 

九、購票須知

(一)購票程序

  1. 若因資料填寫錯誤或隱匿真實資料,導致訂購失敗、不能領票、不能入場或無法退票等狀況,除非購票者提供足資證明身份之文件,否則購票者需自行負責因提供錯誤資訊造成的後果。
  2. 本系統於訂購程序中,選定付款方式後,訂單即成立,本公司將寄送電子郵件通知信,該通知僅表示通知會員本公司已收到訂購訊息,不代表訂購成功。在您完成付款後,買賣契約方成立,會員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消訂單,僅得依退票規則處理。若於付款期限內(日期可能依照活動或主辦方規定而有不同),會員尚未完成付款,則視同放棄訂單,本公司擁有不通知會員即取消訂單之權利。
  3. 發售期間內,若本系統可售票券已完售,本公司得隨時終止該節目場次之售票程序,此後如有退票釋出或追加場次等狀況,本公司得不另行公告重啟售票程序。

 

(二)付款與確認

  1. 會員請務必確認您所購之內容、以及會員留存之個人資料(如地址、電話等)是否正確,再行付款。如會員個人資料於訂購後有變更,應立即上線修改,不得以資料已變更為由,否認訂購或拒絕付款。
  2. 訂票人與付款人必須相同,若付款人與訂票人不同,日後發生爭議時,訂票人將被視為實際購票者。

 

(三)取票、進場須知

  1. 票券取票與進場方式,會員僅可選擇該活動指定之方式。
  2. 進場時,一人一票券。如持電子票券,每張票券僅能登錄一次;票券有效狀態依主辦單位之系統驗證結果為準,主辦單位擁有最終詮釋權。
  3. 其他條件與限制,依照活動場次之內容規定辦理。

 

(四)退票與換票規定

  1. 換票等同於退票。請於退票後,再行購買所需場次的票券。
  2. 一般退票:退票請向活動主辦方提出,各活動之同意退票期限不同,請參閱各活動頁面之說明。活動開始前,購票者主動要求退票時,得酌收手續費。手續費標準亦依照活動頁面之說明為準。
  3. 請勿於其他非正式授權之網站或平台購票,以免權益受損。
  4. 購買套票者,退票時需以完整套票內容退票,無法以單張票券退票。

 

十、購物須知

(一)購物流程

  1. 本系統於訂購程序中,選定付款方式後,訂單即成立,本公司將寄送電子郵件通知信,該通知僅表示通知會員本公司已收到訂購訊息,不代表訂購成功。在您完成付款後,方確認訂購。
  2. 會員使用本系統進行購物時,應依據本公司所提供之商品數量及價格機制進行。
  3. 目前本網站販售之樂團週邊商品屬於演出者寄賣模式,實際之商品數量以演出者或其相關負責之公司一方之實際庫存為準。若會員訂購之商品屬於以下情況時,本公司將以最適方式(以電子郵件為主,輔以電話或簡訊等)通知,並協助後續之訂單處理:
    - 預購類商品
    - 商品缺絕
    - 演出者或其公司因故無法順利供貨

 

(二)商品退回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網路交易之商品,買受人得於收受商品後七天內退回商品。惟下列商品僅得於商品有瑕疵之情形退回,並不適用前述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的商品,包括且不限於電腦程式、數位音樂檔案、錄音帶、錄影帶、CD、VCD、DVD等。
  2. 可供線上下載、或以線上傳輸方式提供的商品或資料。
  3. 性質上易於變質或損壞的商品、以及性質上無法或不適合退還的商品,包括且不限於花卉、食品、個人衛生用品等。
  4. 依照您所要求或註明的規格、需求或時間,所訂製、調整或送達的商品。
  5. 密封的產品(例如漫畫、小說、CD影音商品等等)。
  6. 報紙、雜誌、期刊、或其他定期發行的商品。
  7. 依照通常運送條件,貨物取回時已逾保存期限、或已變質或損壞的商品。

退回之商品,必須保持商品、贈品、附件、包裝、及所有附隨文件及資料的完整性,如已開立及取得實體發票(紙本),並應連同發票一併退回;否則,本公司得拒絕退貨及退款。

 

十一、拒絕或終止使用

會員或使用者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公司有權暫停、終止其使用服務(包含但不限於:拒絕售出票券/商品,解除訂單等):
未於本系統公告之期限內完成規定之手續時。
未遵守主辦單位於本系統內指定之購票方式時。
未在系統指定期限內付款或付款金額錯誤時。
異常大量交易時。
以不正行為妨礙正常售票時。包含但不限於無故重複註冊帳號,意圖規避本公司或主辦單位之規定、購票後無故未取票/退票/取消訂單/要求退款等。
有違反法令之情事,例如轉售票券圖利之行為。
有其他違反本服務條款、活動主辦單位、本公司或本系統之相關規定者。

 

十二、消費者爭議處理

若系統使用者因使用本系統致第三人受有損害,或使用者間因使用本系統而生紛爭,應由當事者間自行協調或循法律管道排解,概與本公司無涉。

 

十三、語言版本

本條款之中文版與其他語言版本間若有疑義、矛盾、不符之處,皆以中文版之文字為準。

 

十四、準據法及管轄

本條款之解釋與適用,以及與本條款有關的爭議,均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處理,並以台灣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